解說:
不滿延誤,乘客強行打開飛機應急門,這應算一起什么級別的航空安全事件?
昆明長水機場航站區派出所所長 田軻:
發現左側的一個安全門,右側的兩個安全門都被打開了。
解說:
從打砸候機大廳,到占領飛機跑道,地面敢鬧空中也敢鬧,一起又一起影響航空安全的事件為何會頻頻發生?
《航空知識》副主編 王亞男:
實際上可能都需要一個專門的法規來處置,現在看起來必要性可能越來越強了。
解說:
《新聞1+1》今日關注:開艙門,僅僅是“鬧”?
主持人 白巖松: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正在直播的收看的《新聞1+1》。
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這個時候突然飛機里頭的三個應急門被打開了,而且這還不是拍電影,而是現實當中的真事,這到底是發生什么情況?我們來看這圖片,中國東方航空,在這面能夠看到這是被打開的那兩個應急艙門。我們再從里面換個視角看看,這是從機艙里頭拍到的被打開的應急艙門。飛機馬上就要滑行,而且就要起飛了,艙門一開,顯然飛機就飛不了了,到底發生了什么情況呢。
解說:
延誤、不滿、爭執,這一次,有乘客強行打開了飛機應急艙門,逼停了飛機,這又一起影響航空安全的事件,發生在三天前的昆明長水機場。
1月9日晚,受寒潮影響,昆明出現降雪,長水機場大量航班延誤或取消。東方航空mu2036次航班,原計劃從孟加拉達卡起飛,18點15經停昆明,20點45再飛往北京,但是,該航班整整晚點了3個小時,21點13分才降落昆明長水機場。
(電話采訪)乘客:
說是那個飛機推遲到10點半登機。然后到了10點半的時候廣播又通知說是飛機暫時不能起飛,然后起飛時間推遲到11點半還是12點。
解說:
監控顯示,從當天晚上23點20分開始,很多滯留乘客就聚集到值機柜臺,要求航空公司賠償。23點40分,機場廣播提示mu2036航班開始登機,但因為雙方賠償價格沒有統一,所以有乘客一直拒絕登機。
(電話采訪)乘客:
當時乘客要求要(賠償)200,然后機場說是,機場說是只能150塊,然后就這個事一直跟值機柜臺的工作人員在糾纏。
解說:
當乘客全部登機關上艙門時,已是第二天凌晨1點40分。但該航班,在等了2個多小時后,依然沒能起飛。因為當時很多被滯留的航班需要先經過除冰才能夠起飛,而在mu2036航班之前,已經有7架飛機正在排隊等待除冰。
mu2036航班乘務長 王奕鷗:
我們就如實把這件事情告訴給旅客,那很多旅客聽到沒有(起飛)時間,他就覺得好像漫漫無期這種感覺,情緒就比較躁動。
解說:
大概在凌晨3點45分左右,因為在除冰過程中需要關閉飛機空調,因此造成機艙內空氣悶熱,在此情況下,有乘客情緒開始激動起來,并與機組人員交涉。
mu2036航班副駕駛 胡睿涵:
我其中聽到了一位旅客,還跟我說,他身體不不舒服,他要死了,然后需要我打開艙門,然后給他透透氣,我就是比較嚴厲的制止了他。接著他又重復了幾遍,都是說我要死了,你必須現在給我開門,我需要透透氣,然后我就順著他的話回答,你要死了嗎,如果你真的覺得身體不舒服,我馬上請示機長把飛機拖回去。
解說:
而飛機副駕駛的這句回應,卻被當時參與交涉的一名旅游團領隊誤傳成“要死就死在飛機上”,這樣一句話馬上引發了一些乘客更強烈的反映。4點10分左右,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兩名乘客擅自打開了飛機兩側的應急艙門。
王奕鷗:
我們到了應急出口那一排以后,就詢問周圍的旅客說是哪位旅客把應急出口門打開的,那名導游就說,我們200多個旅客全部打開的。
解說:
最終,由云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航站樓派出所的民警抵達飛機后,帶走了25名乘客,對事發經過展開調查。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旅行社導游李某媛及違法打開應急艙門的旅客周某,均予以治安拘留15日處罰。而當天的mu2036次航班也因為他們的行為而最終被取消,直到1月10號白天,才陸續改簽其他航班飛往北京。
處罰的結果是治安拘留,但是,強行打開飛機應急艙門,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
主持人:
其實,到現在為止是有兩個人被行政拘留15天,還有一個是編造了很多虛假內容的微博、微信然后發出去了,很多媒體還轉引了他的微博、微信相關的內容。當然以上這是媒體報道的時候說的,最后他是被勸戒,并沒有受到其它更嚴重的處罰。
在乘客打開應急艙門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大的環境或者說叫天氣是什么樣的,那天昆明長水機場由于降雪等天氣的原因,截至1月9日的晚21點,83架次延誤,23班取消航班,189架次完成除冰雪航班,6班被降航班。通過這一系列的數字,您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并不是在編故事。就是飛機的這種延誤,的確有天氣非常嚴重的這樣一個因素。
但是在處理方面必須承認,在打開這個應急艙門之前,無論是乘客,還是機場的工作人員,還是機組人員,可能都有不妥的地方,比如說人說要死了,你干嗎要接人話,然后150、200的賠償在那就一直糾結著,還有情緒對立的時候,這個機長也堅決要求起飛等等。也許都有責任,但是看誰先突破這種法律的邊界。最后,當然這個重重的棍子一定要打在突破了法律邊界的人,因為不管誰有多么沒道理,但是一到你違法的時候,這事就比較嚴重了。
接下來我們有要連線一位嘉賓,中國民航大學航空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的常務副主任,黃主任您好!
中國民航大學航空乏力與政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黃全:
巖松好!
主持人:
你看現在帶走了25個乘客,最后是只有兩個被行政拘留15天,可能很多人會覺得比較輕。你怎么看待這個判決?
黃全:
從現有的證據來看,現有的調查事件來看,可能調查清楚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導游,他聚眾實施了擾亂行為,另外一個就直接地打開機艙門的旅客。
主持人:
我聽您的語氣也有一些無奈?
黃全:
對,而且查到了的這兩個,也只能是依據現有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
主持人:
您剛才說到能查證的這個,首先有一點,據媒體的報道,能打開這三個應急艙門不會是一個人,現在只是看到了一個人,但是說,那個飛機上頭人不滿,因此大家可能出現了亂坐,座位與人員不符,因此查證起來很難。那這件事,您覺得是否到這就算結束了呢,要不要繼續去查還有參與到打開這種艙門,不能在這就停止了?
黃全:
那接下來公安機關一定會對這個事情去做進一步的處理和查處的。
主持人:
您為什么期待是要進一步有清晰的結果?
黃全:
因為這個事情,一方面社會上形成了一個很大的影響。另外一方面,這種空鬧事件,對我們航空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脅,普通的民眾也想得到一個比較確定的答案。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就要繼續去關注,其實類似這樣的,我們談論“醫鬧”,知道這是已經約定俗稱的一個詞了,現在突然冒出來說叫“機鬧”或者叫“空鬧”,在飛機上鬧,而且是愈演愈烈,終于把這個應急艙門都給打開了,來,咱們回顧一下。
解說:
2013年,全國機場客流量達7.54億人次,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認為,中國已經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航空市場。而與迅速增加的客流相伴,近年來,各種原因所導致的旅客與航空公司的沖突,也不斷出現。有國外媒體甚至借用英文中的“路怒族”一詞,為中國的乘客發明了“空怒族”(air rage)稱呼。
解說:
2012年4月,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在航班延誤了一天之后,因為賠償沒有談攏,20多名旅客沖進飛機滑行道,將一架剛剛降落、正在滑行的阿聯酋航空公司飛機逼停。
滯留旅客:
我們大家都很生氣,我們已經留了20個小時了,在這里。
記者:
呆了多久在跑道上?
滯留旅客:
至少15分鐘吧。
解說:
事件發生后,上海機場公安分局發布信息稱,他們已經對相關人員做出了治安處罰,但具體人員以及處罰的程度卻沒有說明。同時另一個信息是,乘客獲得了航空公司每人1000元的賠償。事件結束后,有媒體用“讓人大跌眼鏡”來評價此次的處理結果。
僅僅兩天后,廣州白云機場就遭遇了另一起乘客沖擊停機坪事件。一群旅客沖向一架正在滑行的飛機,同樣也是因為航班延誤。有網友上傳照片時戲言“猜猜這次旅客能拿多少”?最終,鬧事的乘客經過機場工作人員勸解,回到登機口,飛機也在一多小時后起飛。該事件中沒有人受到處罰。
兩起事件的處理結果,是否會對之后的類似事件,形成示范?
機場公安人員:
你們出現在這個地方已經違法了。
解說:
幾個月之后2012年8月,昆明長水機場出現了另一起旅客霸占停機坪事件。在這起事件中,一架延誤航班的乘客與另一批乘客搶飛機,爭搶之激烈導致航空公司不敢讓任何一方登機,一架飛機只能空著飛走。隨后部分乘客就沖出了登機口來到停機坪,逼迫機場或者航空公司的領導“出來給個說法”。
機場公安人員:
我希望你們維權能理智。
解說:
最后的結果是,民航云南監管局的領導出面調停,乘客每人獲得500元的賠償,重新調配飛機讓他們回家。事件中,盡管機場公安局派了警員到場,但沒有任何人受到處罰,包括治安拘留。事后,昆明長水機場發布了一個情況說明,內容只是陳述了事發過程,并沒有涉及到相關的責任追究情況。
解說:
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為什么接連發生?乘客應該承擔什么責任?航空公司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此外還有機場等各個相關部門。2014年,盡管各地對待機場鬧事的態度似乎開始轉硬,警方開始調查鬧事者、并加以處罰的新聞多次出現。但是,效果如何呢?
主持人:
去年,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很多人在鼓掌的同時也聽到會有這樣的聲音,依法治國不是提了很多年了,怎么還會再提呢?透過這一系列的事件,僅僅以航空經常出現這種空鬧的例子來看,依法治國的確要重重去提。不僅意味著平常我們有法律,還會有一些人不遵守。另外,有一些法律存在的懲戒的力度太低,起不到真正的懲戒和預防的作用。另外還有一些公眾是有法律不遵守,遇到自己生氣或者說是很不爽的時候,就會自己制造一個法律,他按自己的脾氣來,也就是說我有脾氣就任性。當然這個事情累積到現在的時候,已經到了必須要去破冰,否則今后我們每個人的安全都面臨著挑戰。
接下來要繼續連線中國民航大學的黃全,黃主任,如果是在美國發生了飛機要滑行的時候,把應急艙門打開的話,你覺得會是一個什么樣的處理結果?
黃全:
基本上是判刑的,因為美國對航空安全這方面犯罪的處罰特別重。而我們國家這一塊由于治安管理處罰,處罰完之后覺得太輕,在刑罰那一塊,又覺得夠不著。比如說以這個案例來說的話,(如果)發現他是故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話可以判刑,但后來他不是故意的;過失了之后呢,又覺得他又沒造成后果,這是一個方面。就是說我們治安管理處罰輕,刑罰重,這里面好像中間有個斷檔。
主持人:
大家聽到這的時候,可能覺得也有點不爽,因為你說不是故意地打開的,不是故意地打開一個可以理解,不是故意打開三個,這是很難理解。
黃全:
那是兩個人。
主持人:
對啊,兩個人同時出現了不是故意的把這個應急艙門給打開,這樣的調查也會有問題。
黃全:
打開艙門,就是說故意打開艙門的,但是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是說這個罪的故意,他不是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主持人:
但是這個事,怎么說,你綁架了所有的人。您怎么看待我們現存的一些法律,尤其以上很多的例子都證明,大家可能是覺得人人都喊打,這種行為太惡劣了,但是真正到了法律這的時候,卻輕輕放下?
黃全:
這一方面就是法律的對接,另外一方面就是在法律執法的觀念上面可能還要一定的改變。我們舉一個例子,在2013年兩高發布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威脅民航安全那個案件,做了幾個案例性的指導,這個案例性指導之后就給社會造成一個很大的影響,就是這種虛假恐怖信息,你隨便一個電話、網絡發布一下,可能判刑了,而且真的判了刑了。從此之后,這個案件馬上就下降了很多。所以說我們針對空鬧這個東西,通過一方面法律進行修改,往上提高處罰的力度;另外一方面,希望通過國家層面對這個方面也做出指導性的案例,也就是說執法的觀念可以判刑的。
主持人:
好,一會兒有問題我們繼續探討,其實剛才黃主任這句話是非常重要,可以司法出臺相關的案例,讓大家看到這樣的案例,今后在遇到類似的情況,我們怎么樣才用同等的判例。
其實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當然,我之前埋了一句話,我說也許在打開應急艙門之前,各方都有責任,乘客、機組的工作人員,包括機場的工作人員等等,但是誰最先突破了法律的邊界,當然最重的棒子應該打給他。那我們在最重的棒子已經打給了這些涉嫌違法的相關人士之后,我們也應該來看看該負責任的只有乘客嗎?
(新聞播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今天開始正式實行,這是中國民航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民航開始邁入依法治理的軌道。
解說:
1995年10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從1996年3月1號開始實施,這部法律一共16章。
(電話采訪)中國政法大學 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 朱子勤:
民用航空法第15章,是關于法律責任的,它都是原則性的規定,比如說你劫持航空器,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民航區的人員使用暴力,造成嚴重后果,也是要依據刑法來追究刑事責任。其實《民用航空法》更多的是關于這個空域的管理,比如說航空器的國局、機場,還有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對于法律責任這方面,只是在最后一章,并不是它主要的內容。
解說:
近幾年來,危害航空安全的事件頻發, 如何讓法律發揮懲戒效應,一直是公眾的關切所在。而《民用航空法》從1996年實施至今,已經有近二十年的時間,這部法律的修改也一度被提上日程,一些學者也認為在處罰的力度和范圍上應有所加強。
(電話采訪)中國政法大學 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 朱子勤:
《民航法》只是提了一些比較重要的嚴重的這種犯罪,并不是很廣泛,從范圍上,我覺得可以把公眾看起來,這些行為不太嚴重的,我覺得也應該列舉進去,讓公眾都了解。你這些行為雖然你覺得不嚴重,如果造成嚴重的后果,那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處罰力度也是很大的。
解說:
不僅僅是對現有法律的修改,近年來,更有航空業界人士呼吁,國家應該出臺一部民航安全法,專門針對那些可能影響和威脅到民航運行安全的行為。
《航空知識》副主編 王亞男:
在飛機上發生糾紛,對機組人員矛盾沖突的激化,包括機組人員在處置這樣的機上的行為的時候,他們的準則,實際上可能都需要一個專門的法規來處置,現在看起來必要性可能越來越強了。
解說:
除了法律上的約束,由一個專門的管理機構統一對航空事件負責,也成為一些國家采用的作法。2014年4月有報道稱,韓國要在2014年起全面加大航空安全管理力度,成立航空安全委員會也在醞釀中。這個常設的航空安全委員會,匯集航空、法律等諸多領域的專家、官員,主要是加強航空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并及時提供航空安全對策。
主持人:
坦白的說,其實除去乘客相關的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未來應該出臺一個與此相關非常直接的法律之外,航空公司包括地勤的服務也應該反思自己的很多工作。比如說很多的問題出現在公眾對你不信任,因為你的這個信息,最后大家一查證,發現你發布的延誤的信息是虛假的。我就親耳聽過空姐在跟他們公司的一個人小聲說這個飛機延誤是一個原因,一會兒喇叭里居然傳出的是另外的原因,我當時都蒙了。還有,比如說對涉及到安全的時候,我們現在很多的空姐,居然在飛機滑行已經明確讓乘客早就要關掉手機的時候,有乘客還在打電話,但是空姐假裝沒看見,這時候旁邊的人跟打電話的人,乘客與乘客之間開始發生沖突,如果要嚴重的話,不就又有可能影響飛機安全嗎?真的不知道怎么培訓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因為航空公司的服務存在問題,你就要觸犯法律的邊界,甚至達到很任性,非常暴脾氣的這種程度,那中國可能一架飛機現在都沒有了,民航這個行業可能早就取消了,因此不能啊,大家還是應該回到法律的一個框架之內,去解決這樣的一個問題。
接下來我們繼續連線中國民航大學的黃全主任。黃主任,那接下來的時候,您覺得這個非常特別的類似《航空安全法》,是不是應該盡早出臺呢?有可能嗎?
黃全:
應該來說是《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現在是國務院法規,它可能要做進一步的修訂。民用安全保衛條例簡稱安保條例,也是在《民用航空法》剛頒布完的時候出臺的,當時的安全保衛條例,當時的形勢跟現在不一樣。所以我們新形勢下恐怖的、空鬧的,很多的因素加入進去之后,要積極地去進行修訂,維護我們的航空安全。
主持人:
黃主任,在乘客和航空公司發生了沖突,包括跟飛機場發生糾紛的時候,有點像球場上出現了裁判問題,黑哨或者說是昏哨,最后倒霉的一定是球員或者是教練,哨兒們都被隱藏起來了,很少會公開處理。那么好了,在涉及到飛行安全的時候,比如航空公司它的信息出現了撒謊或者說是不對稱,或者它的服務存在問題的時候,誰去制約它呢?
黃全:
一方面它是由大的背景由市場來決定,如果你的航空公司經常是說假話,出現服務的態度的問題,現在航空公司與航空公司競爭,航空與高鐵也競爭,這個選擇權在于民眾。第二個,航空公司如果在這些過程當中,有明顯的違法,我們民航局及其管理局這些行政機關查證之后也會處理的,來維護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這也是民航的行政機關的一個職責所在。
主持人:
好,非常感謝您帶給我們的解析和相關的建議。其實我也曾經想到說,當然,如果要是打破壟斷,形成一個非常好的競爭性,是制止服務方面存在很多問題的重要因素,因此,現在可能有很多的人都在說高鐵真好。可是另一方面,雖然我們存在比如說南航、國航、東航,還有很多很多航空的公司看似很競爭,但其實又形成了局部的壟斷,比如在昆明,基本上東航占據了絕對絕對的航次的因素。因此接下來要真正地去考慮,怎么在中國民航市場上形成更加有效的競爭,最后讓乘客、航空公司跟航空事業本身全是贏家。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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